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个作用、六个担当”发展战略和“两高一低”指导意见,“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经济适用、绿色和谐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示范电站”,展现“时代特征”“国能特色”和“安徽特点”,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建成安徽省标志工程、 标杆项目,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工程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老峰镇皖江大道1号。
工程建设规模:扩建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本工程计划暂按自2024年9月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4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最终进度目标以集团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节点为准。
2.1.2招标范围
依据《安庆三期 2×1000MW 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HJ/T 255)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国能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含综合码头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等所有相应工作。其中监测包含建设过程中的监测及竣工验收监测,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及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2.2 其他: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公示结束且取得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批复为止。(暂定服务期为30个月,若由于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