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杏花山智慧示范企业建设(数字场站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杏花山风电场装机容量99MW,安装30台中车WT146-3300风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境内,属于丘陵地形,平均海拔1520米,属于季风高原气候,冬季气温最低可达零下35℃。通过数字场站建设对场站各子系统数据进行采集与整合,从而实现场站数字化的监控、检修、巡检、培训及值班智能化等生产业务环节的远程管理与智能管控。
2.1.2招标范围:
通过数字场站建设,实现远程实景动态重现,监护和查巡场站安全生产情况,保证站内设备的全天候可控预警,提高对生产系统故障的及时发现以及预测管控能力,降低人员风险,提高巡检质量,减少维护性费用成本。本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数字场站一体化应用门户、数字生产智能作业应用、数字场站管理应用、数字场站技术基座等相关内容。项目实施全部工作任务应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要求系统在2024年8月底具备上线运行能力,系统通过功能、性能、安全测试以后,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期三个月,项目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计算。项目成果包括发表不少于一篇集团公司认可的行业性研究专业核心期刊论文,申请不少于一项业务相关发明型专利,获得一项国家级相关行业协会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力争国际领先科技成果,并申请软著一项。
2.1.3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或按照招标人工作计划完成数字场站建设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业务领域包含运行维护,评估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数字场站建设或实景三维建模或数字孪生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工作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作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数字场站建设或实景三维建模或数字孪生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