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环境保护监理、
监测(A包/B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A包/B包)
合同编
标段编
委托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A包/B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以下简称:“林甸草光互补”)场址区位于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林甸县县城35km,总占地面积约4.10km²,土地为天然牧草地,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开阔,本工程交流侧容量为200.025MW,光伏场址区经纬度中心坐标为北纬46°53′11.85″,东经125°9′8.13″,长庆路、G301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本项目场址区内为天然牧草地,场地内地表常年积水,水域范围主要分布于西南区域,水深约0.5m~2.0m。本项目共布置67个子阵,其中66个固定支架子阵,1个1MW柔性支架子阵。3.15MW子阵60个,2.5MW子阵2个,2.0MW子阵1个,1.0MW子阵4个,合计交流侧容量200.025MW,直流侧容量241.8336MWp。
本项目组件拟采用560~590Wp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采用300~320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逆变器为1500V系统,35kV箱式升压变电站采用3150//2500/2000/1000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压器。
本项目交流侧容量为2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发电区域通过10回35kV电缆接入220kV升压站35kV侧,经新建升压变压器升压至220kV,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林甸北鱼200MW渔光一体项目升压站220kV侧,利用林甸北鱼200MW瓦渔光一体项目送出线路 本项目同步配套建设10%、2h储能设施,储能电站与拟建220kV升压站合建。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1)监理范围
A包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B包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2)监测范围
A包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具体以本项目环境保护表为准。具体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准。
B包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电磁辐射监测;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具体以本项目环境保护表为准。具体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准。
1.2.2工期要求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2.3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对A包、B包全部进行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对部分标包的选择性投标,本标所有标包只授予一家中标人。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若投标人不具有该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机构或单位实施监测任务,拟委托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截图为准。
1.4.3人员资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或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3年内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历。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两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其它电力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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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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