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天宁郑陆镇115.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43.283MWp(交流侧容量为115.5MW)。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方对实际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2024年4月,竣工2024年10月底。第一批组件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货,且不低于20MW。后续交货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为143.283MWp(交流侧容量为115.5MW)。因受项目实际开发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招标容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组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近三年(近三年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高效单晶双面硅组件累计供货合同业绩不低于3GW。其中至少一个单体项目业绩不低于80MW。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其他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材料应反映项目规模及组件型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7 09:00到2024-04-2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