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 江村车站“江村车站综合楼食堂及南沙港站区伙食团业务外包(废标重招)”
(招标编号:ZBDL-2024-1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深铁路股份 江村车站“江村车站综合楼食堂及南沙港站区伙食团业务外包(废标重招)”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深铁路股份 “江村车站综合楼食堂及南沙港站区伙食团业务外包(废标重招)”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采购内容:
广深铁路股份 江村车站综合楼食堂及南沙港站区伙食团业务外包服务。
其他具体内容如下:
2.1项目内容:江村车站采用市场化供餐模式,主要为江村车站综合站区及南沙港站区1035名职工(机务及工务专业、电务信号及通信专业、供电专业、房建专业等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提供全天候无间断统一供餐,包含早、中、晚餐和宵夜、配送餐和部分临时供餐服务、相关餐厨服务工作。
序号 | 线别 | 食堂名称 | 职工人数 | 预计单餐最大就餐人数 | 预计日均就餐人数 |
1 | 京广线 | 江村车站综合楼食堂 | 980 | 250 | 530 |
2 | 南沙线 | 南沙港站区伙食团 | 55 | 30 | 72 |
合计 | 1035 | 280 | 602 |
2.2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采购预算:江村车站综合楼食堂及南沙港站区伙食团就餐用餐标准每人每天39元(含税,含市场化供餐支出及炊厨外包人员支出,不含宵夜餐费,不含水、电、暖、燃气、房租费、日用消耗品费用及支付终端配套4G物联网卡所产生的流量费),其中早餐7元/人,午餐16元/人,晚餐16元/人,宵夜由职工自费。预估金额350万元(12个月),实际采购服务金额根据招标人“职工就餐移动支付与清算系统”据实结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截止到2024年4月1日,公司注册成立、有效续存,并运行满5年。
2.投标人应具备餐饮服务相关业务资质,并提供餐饮服务方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是“二证合一”,则扫二维码进入页面进行截图,清晰显示其食品经营的业态和项目,经营业态应当载明餐饮服务经营者)。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广东同类项目餐饮供餐服务的经营经验不少于3家。
4.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由第三方审计的近2年财务报表。
5.合作单位反馈信誉评价良好,没有严重违约事件发生,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安全和不良信誉等事件发生;餐饮服务公司,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处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与招标人此前无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 管内没有投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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