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宁东二期2024-2026年固废运输及综合利用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330MW、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为加强和规范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灰渣运输工作的管理,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安全、质量验收标准,提高运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杜绝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330MW、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灰渣、石膏接卸及运输日常工作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需投标人对灰渣运输工作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负责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的灰渣、石膏接卸、运输、综合利用及销售工作;其中: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两年预计灰、渣及石膏产生量约为220万吨(实际吨数以过磅量为准),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两年预计灰、渣及石膏产生量约为280万吨(实际吨数以过磅量为准),投标人负责将灰、渣、石膏从招标人灰库、渣仓、石膏库接卸完成后,拉运出招标人公司,进行填埋或销售处理,采用全包方式,如果是填埋处置,必须拉运至合法合规储存场所,该场所应当具备足够储存能力,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1.4服务地点: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固体废弃物(灰渣或粉煤灰或炉渣或石膏等均可)的销售或处置或综合利用或运输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