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武高新道胜生态配套工业废水压力管网工程(丁舍浜-武宜南路),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常州武高新道胜生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武高新道胜生态配套工业废水压力管网工程(丁舍浜-武宜南路)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武高新道胜生态配套工业废水压力管网工程(丁舍浜-武宜南路)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在注册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③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单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表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核发;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版块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版块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异议或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受到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2.2.3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要求。
2.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类似管道工程,或含有类似管道工程内容的业绩合同。(类似管道指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能体现管道内容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截图等复印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19日17时00分00秒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武高新道胜生态配套工业废水压力管网工程(丁舍浜-武宜南路)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壹拾壹万壹仟柒佰玖拾壹元玖角叁分(¥:3111791.93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玖仟肆佰叁拾叁元伍角肆分(¥:2489433.54元)
采购需求:武高新道胜生态配套工业废水压力管网工程(丁舍浜-武宜南路),包含污水管沟开挖、管线敷设及配件安装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技术要求说明。
计划工期:40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4日。
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100%合格。
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说明及图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在注册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③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单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表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核发;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版块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版块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异议或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受到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2.2.3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要求。
2.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类似管道工程,或含有类似管道工程内容的业绩合同。(类似管道指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能体现管道内容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截图等复印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