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警察学院的委托,对湖南警察学院警苑餐厅经营服务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警察学院警苑餐厅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0730-2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经营方式: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场地、设备,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项目地点:湖南警察学院校内。
6、招标要求:警苑餐厅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工及培训学员就餐、公务接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资金来源:中标经营者自筹。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位置 |
面积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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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警苑餐厅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
警苑餐厅用房1栋 |
3510平方米,共二层半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具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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