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3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对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3 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进行整体设计完善、供货、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包括增汽机、前置凝汽器、增汽机凝汽器、供热首站、与之相关的主附设备及系统适配性等,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本项目为固定总价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3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3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
2.2项目类型:设备改造
2.3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3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300MW机组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的增汽机乏汽余热回收供暖项目(EMC合同能源管理、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增汽机内容)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具体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系统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0 09:00——2024-04-19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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