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学校周边过街天桥及交通组织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学校周边过街天桥及交通组织设施工程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和80%银行贷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学校周边过街天桥及交通组织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桥梁亮化及交通设施等工程。桥梁工程共包含过街天桥四座,其中一号桥横跨渤海大道,连接昱邦文创街区与王府井商业区,桥梁总长为80m,桥面宽度为5m,另外还配备一座直梯和四座自动扶梯;二号桥分为两座,对称设置于华北理工大学南门东、西两侧,横跨渤海大道连接珠江电竞街区,单座桥梁总长200m,其中主桥长50m,桥面宽度5m,引桥长120m,梯道长30m,桥面宽度为3m:另外每座桥还配备两座自动扶梯;三号桥横跨文慧道,连接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南门与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北门,桥梁总长 160m,其中主桥长40m,桥面宽度为4m;引桥长90m,梯道长30m,桥面宽度为3m。
(4)项目总投资:4934.23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6)服务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设计负责人(
3.3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提供设计服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委派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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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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