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江西赣能上高发电 委托,就江西赣能上高发电 江西赣能上高2X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核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服务范围为: (1)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税收政策,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编制《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服务方案》。 (2)与甲方财务、工程、物资、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全程跟踪收集各相关部门专用设备的商务、技术档案资料。 (3)对照国家最新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清单,梳理甲方2×1000MW机组基建工程所有专用设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对其设备及设备参数与税收优惠文件进行比对、计算、筛选、判定,对符合专用设备的资料进行审核、鉴证。 (4)根据优选税收优惠方案,完善专用设备相关资料,审核确定甲方最终专用设备应归档资料与专用设备款金额,依据税法及当地税收政策,出具《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专用审核报告》。 (5)填报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表,整理并形成税务备查资料,取得税务局的专项认可。对全过程的工作资料,应完善定稿形成税务备查资料,并汇总装订成册,同时出具备查资料的电子版。 (6)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的3个月内,协同甲方完成与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汇总更正申报,在投产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的同时,协助企业完成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 (7)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情况,辅导财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完成财务、税务、技术等与此优惠事项相关的事项处理。 (8)涉及甲方的专用设备抵免优惠政策的执行事项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及其他涉税事项咨询,配合甲方应对税务检查,代理制作涉税文书,协调处理税务纠纷。 (9)审核代理工作结束后,配合甲方企业应对税务稽查、审计检查,如因此项审核服务成果产生涉税争议或涉税风险,受托方有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争议或风险消失。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税网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个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专用设备(主要包含节能节水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审核代理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中未体现机组容量的,须提供网上容量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5)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质量事故。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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