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2.2 建设规模:拟利用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医院、学校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根据厂区内可利 用场地面积,本光伏电站规划交流测容量为 7.815MW,直流侧容量为 11.6MWp,共计安装 575Wp 单晶硅双面组件 16627 块,575Wp 单晶硅单面组件 3570 块。各屋顶容量见下表:
编号 |
名称 |
建 设 容 量 (kWp) |
光伏组件数 (块) |
逆变器容量及数量 (台) |
1 |
五中成美 |
232.3 |
404 |
100*1+60*1 |
2 |
雅畈小学 |
235.75 |
410 |
100*1+60*1 |
3 |
金华十七中 |
220.225 |
383 |
100*1+50*1 |
4 |
育才小学 |
13.225 |
23 |
10 |
5 |
竹马小学 |
89.125 |
155 |
60 |
6 |
金华实验中学 |
787.75 |
1370 |
100*5 ,25*1 |
7 |
金华市青春小学 |
108.675 |
189 |
40*1 ,30*1 |
8 |
站前小学 |
191.475 |
333 |
100*1 ,30*1 |
9 |
乾西乡中心小学 |
217.35 |
378 |
100*1+50*1 |
10 |
金华市第九中学 |
443.325 |
771 |
100*3 |
11 |
金华市环城小学教育集团第二 小学 |
276.575 |
481 |
100*2 |
12 |
白龙桥小学 |
242.65 |
422 |
100*1 ,60*1 |
13 |
白龙桥镇第二小学 |
41.975 |
73 |
30 |
14 |
婺城小学白沙溪校区 |
277.15 |
482 |
100*1 ,50*1 ,40*1 |
15 |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
220.225 |
383 |
100*1+50*1 |
16 |
金华市第十四中学 |
63.825 |
111 |
40 |
17 |
金华市红湖路小学 |
90.85 |
158 |
60 |
18 |
雅畈初中 |
313.95 |
546 |
100*2 |
19 |
蒋堂初中 |
197.8 |
344 |
100*1 ,30*1 |
20 |
金华十六中 |
108.675 |
189 |
40*1 ,30*1 |
21 |
安地镇中小学校 |
73.6 |
128 |
50 |
22 |
婺城小学本部 |
599.725 |
1043 |
100*4 |
23 |
长山小学 |
94.875 |
165 |
60*1 |
24 |
金华四中 |
258.75 |
450 |
100*1 ,40*1 ,30*1 |
25 |
罗店小学 |
337.525 |
587 |
100*2 ,25*1 |
26 |
金华市第十中学 |
418.6 |
728 |
100*2 ,40*2, |
27 |
华电小学 |
72.45 |
126 |
50 |
28 |
金华市青春中学 |
424.925 |
739 |
100*2 ,40*2, |
29 |
琅琊初中 |
99.475 |
173 |
40*1 ,30*1 |
30 |
金华市第四中学教育集团婺城 中学 |
424.35 |
738 |
100*2 ,40*2, |
31 |
蒋堂小学 |
130.525 |
227 |
40*2 |
32 |
金华市环城小学 |
187.45 |
326 |
100*1 ,25*1 |
33 |
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 |
451.375 |
785 |
100*3 |
34 |
琅琊镇中心小学 |
79.35 |
138 |
50 |
35 |
金华市北苑小学 |
170.775 |
297 |
40*3 |
36 |
金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中山校 区) |
169.625 |
295 |
40*3 |
37 |
东市街小学 |
46.575 |
81 |
30 |
38 |
虹路小学 |
213.325 |
371 |
100*1+40*1 |
39 |
金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凤山校 区) |
202.975 |
353 |
100*1 ,30*1 |
40 |
婺城区行政中心 |
852.725 |
1483 |
100*5 ,40*1 ,30*1 |
41 |
市场监管局 |
19.55 |
34 |
15 |
42 |
文旅体局 |
81.65 |
142 |
60 |
43 |
法院 |
166.75 |
290 |
60*2 |
44 |
检察院 |
102.925 |
179 |
40*1 ,30*1 |
45 |
白龙桥镇 |
19.55 |
34 |
15 |
46 |
雅畈镇 |
20.125 |
35 |
15 |
47 |
蒋堂镇 |
36.8 |
64 |
25 |
48 |
安地镇 |
69 |
120 |
50 |
49 |
琅琊镇 |
56.35 |
98 |
40 |
50 |
罗店镇 |
41.975 |
73 |
30 |
51 |
竹马乡 |
101.775 |
177 |
40*1 ,30*1 |
52 |
塔石乡 |
20.125 |
35 |
15 |
53 |
莘畈乡 |
14.95 |
26 |
10 |
54 |
城东街道 |
37.375 |
65 |
25 |
55 |
城北街道 |
41.4 |
72 |
30 |
56 |
新狮街道 |
161.575 |
281 |
100 |
57 |
城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36.8 |
64 |
25 |
58 |
城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43.7 |
76 |
30 |
59 |
城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33.925 |
59 |
25 |
60 |
新狮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42.55 |
74 |
30 |
61 |
白龙桥卫生院 |
38.525 |
67 |
30 |
62 |
琅琊镇中心卫生院 |
59.225 |
103 |
40 |
63 |
安地镇卫生院 |
50.6 |
88 |
40 |
64 |
罗店镇中心卫生院 |
13.225 |
23 |
10 |
65 |
长山乡卫生院 |
21.275 |
37 |
15 |
66 |
塔石乡卫生院 |
12.65 |
22 |
10 |
67 |
区人民医院 |
135.7 |
236 |
100 |
68 |
区妇幼保健中心 |
39.1 |
68 |
25 |
69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412.80 |
717 |
100*2+40*1+30*1 |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工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全容量并网试运完成并交付 生产,日历 276 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关于合 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采购时序有关规定》的相关具 体要求。自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同时本 项目取得浙江分公司下达开工批复后合同生效。
2.4 招标范围:浙江分公司浙江婺城 5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7.815MW)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并网点、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 建设施、消防系统、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供货、所有设备 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试验及检查检测、系 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
(1)勘察设计部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设计优化;设计优化必须取得招标单位 的审查通过(包括光伏安装场地的测绘,光伏组件布置方案设计,组件支架系统及其基础设 计,集电线路设计),所安装屋顶荷载复核,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施工图审查(包括图审 的费用)、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
(2)设备材料部分:招标人提供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电缆;其余设备和材料(电缆附 件、组件支架、支架基础、材料采购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 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场地、卸车、保管、二次 倒运等。
(3)建筑安装部分: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支架及电气设备基础施工,支架及组件安装, 防水施工,屋顶加固、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生产监控系统(并网柜、汇流箱、逆变器等具 备接入中控室的条件,并实现数据转发至集控中心)、并网系统安装, 集电线路施工,电能 计量与采集装置安装,施工用电、用水,遮挡树木修剪)、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 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 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等检测内容)。
(4)其他服务: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测仪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整体项目并网首年 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配合招标方与屋顶业主签订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服务合同及相应的 政策处理工作;配合招标方完成各屋顶单体项目的备案;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范 围,配合完成项目的报建、根据电网出具的接入方案,负责接入部分的设计、采购、施工、 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 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电网相关标准);各屋顶单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查、 职业卫生、档案验收、消防(包含报建、检测、验收) 、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等(如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配合项目整体验收移交生产,培训的服务,由投标方以招 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 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安全设施、环保、消 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咨询协调等相关方面 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集电线路施工范围、分界点、接入情况:各项目集电线路就近接入公共变压器 380V 侧,施 工范围为逆变器至公共变压器 380V 侧断路器之间的线路和设备。
与电网对端间隔的分界点:各项目接入的公共变压器 380V 侧断路器下侧。
屋面结构分界点:屋顶光伏的光伏组件安装结构需根据现有屋面结构进行设计并施工。
本项目混凝土平屋面采用钢支架加混凝土配重块的形式、混凝土斜屋面(铺瓦)支架下设光 伏专用底座,底座弯钩与瓦下屋面混凝土板采用后锚固螺栓相连、平改坡彩钢瓦屋面采用导 轨支架的安装方式,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屋面防水破坏区域进行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五级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 及以上的容量在 1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设计业绩及施工的投产业绩(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 页、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投产证明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 项目经理具有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担任 1 个总装 机容量 1MWp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经历,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提供近 12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业绩证明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以 及业绩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注: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投标人 作如下提醒:1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 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 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出现无效投标。)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5 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 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 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 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盖单 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 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1 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有: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须提供至少 1 个 5 年内(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MWp 及以上容 量的光伏工程的设计业绩(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国外业绩证 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c.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6.2 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a.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五级设施许可证,满 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 须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 个及以上的容量在 1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的投产业绩(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 页、投产证明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c.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 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 17 时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