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货物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二期项目—东方电机自控工厂建安工程(项目名称)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本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社会各单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上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二期项目—东方电机自控工厂建安工程,因生产需要采购两台货物电梯。
2.2招标内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两台货物电梯作为一个包件进行招标。
2.3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
2.4交货地点、交货期:
交货地点: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二期项目—东方电机自控工厂建安工程指定地点;
交货期:收到项目部进场通知单后30天内进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货物电梯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你单位 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载货电梯的,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载货电梯的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须具有 3 年内(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至少一个类似本次招标同类货物供货业绩证明(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供货单和对应发票)。
3.8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设计施工图纸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自身对安装现场的状况负责,自身提供符合安装要求的现场情况,如井道钢结构加固整改等整改费用一并报价。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9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4 月 8日 10 时至2024年4 月 13 日 18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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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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