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院北京新锐公司生产项目风电机组主控系统测试维保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全国
2.2 规 模: 在全国范围内,外委预估150台风机机组主控体系统测试维保服务,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测试升级、故障处理、定期巡检、优化消缺、隐患排查、配合大部件更换、预防性深度维护等服务,每台机组维保服务期限为8个月,详见技术规范。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北京新锐公司生产项目风电机组主控系统测试维保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全国
2.5 服 务 期: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注: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为固定价,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或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风力发电机组技改或1项风电机组运维(或维保)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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