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机自动喷涂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整机自动喷涂系统(招标编号:GKHK-XF24H016)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整机自动喷涂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整机自动喷涂系统,1套,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供方组织需方完成设计方案评审,并向需方提供供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详细地面基础、管沟、激光跟踪仪靶标固定位置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送达需方。设备送达需方现场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安装及调试、首架飞机或模型(供方按照需方提供信息制作)的喷涂验证。
2.3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多机器人协同自动喷涂生产线或飞机整机自动化喷漆(或除漆、打磨等)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多机器人协同的业绩。
(3)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供应商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获取:通过(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