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回收焚烧装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回收焚烧装置EPC总承包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和120万吨/年粉煤热解示范项目拟建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工业园内。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和120万吨/年粉煤热解示范项目生产装置划分六个工厂:动力工厂(包括空分装置、锅炉装置及汽机设备、脱销、脱硫、相关辅助装置)、气体工厂(包括气化装置、渣水处理、煤粉制备、净化装置、H2/CO分离装置及辅助装置)、乙二醇工厂(包括草酸二甲酯DMO装置、乙二醇EG装置及辅助工程);分质利用工厂(包括粉煤热解装置、催化剂制备装置、悬浮床加氢装置、供氢溶剂及轻油联合加氢装置、气体脱硫装置、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及辅助工程)、水务工厂(公辅水系统工程、三水装置和厂前区等辅助工程)、储运工厂(产品罐区、原料罐区、液体公路装卸站、火车装卸站、输煤栈桥、全厂外管廊、火炬系统及其辅助工程)。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油气回收焚烧装置EPC总承包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全部由厂家负责(包括所有公用工程的施工,材料等),直至施工完成并尾气处理合格。如涉及到的燃气、公用工程管线超总图边界50米部分由厂家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由此产生的材料及施工费用单独报价,另行结算;总图边界50米以内全部由厂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含系统设计和设备设计)、设备、备品备件及耗材的供应、制造费、检测检验费(不含安装工程无损检测费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三同时”相关报告编制及评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职业卫生专篇)、性能试验费、文件资料费、包装费、至本合同指定项目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费、装车费、土建工程费、安装施工费、调试、试运行及买方运行人员的培训费用、现场服务费、管理费、税费、人工费、加班费、差旅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报价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详细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要求为准。
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调试合格(含制造、安装)并交付甲方使用。
6、质保期:自油气回收焚烧装置工程通过性能验收之日起24个月。
7、质量标准:投标人承建的油气回收焚烧装置工程质量:应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书和其它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且符合油气回收焚烧装置工程适用的相关设计、制造、施工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GC2类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3.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份类似本项目且废气处理量≥300m?/h的EPC总承包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2)联合体业绩要求:
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设计单位需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份类似本项目且废气处理量≥300m?/h的设计业绩,设备供货单位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份类似本项目且废气处理量≥300m?/h的供货业绩,工程施工单位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份类似本项目施工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财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以上资质资料。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任。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该条款由则联合体成员(施工方、设计方)或非联合体投标人提供;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