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细滘社区居民委员会细滘居委会路内车位经营管理权发包项目
交易编号:sdq-202404-031
温馨提示:
1.公开协商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项目,由项目权属人直接与特定意向人公开协商达成的交易。公开协商,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遴选确定成交人。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交易参与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交易参与人参与公开协商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交易参与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一旦与项目权属人达成交易,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交易参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本交易遴选公告是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细滘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发布,计划2024年04月17日 14时30分至2024年04月17日 17时30分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细滘社区居民委员会细滘居委会路内车位经营管理权发包项目组织公开协商遴选,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已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遴选达成交易意向。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遴选方式组织交易,欢迎有意参与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
2.线下报名: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 12时00分。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交易参与人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本通则第六条“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的相关条款处理; 4.本交易项目采取公开协商遴选方式组织交易,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交易参与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的用户,在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交易参与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交易流程 查看遴选公告→网上报名、是否申报优先权→报名成功→优先权审核通过(优先权人)/优先权审核不通过(普通交易参与人)→组织协商遴选→确定成交人→查看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查看成交公告 六、公开协商遴选规则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须于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包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需要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线上提交响应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 (三)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项目权属人(代表)与已报名并符合交易条件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遴选达成交易意向。 (四)项目权属人组织不少于5名代表参加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理事机构成员、监事机构成员、党员代表和成员代表等。 (五)因本次项目权属人全程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届时交易代理机构会从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评审专家与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评分),以综合评价(评分)最优(高)的交易参与人为成交人。 (六)成交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交易参与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交易参与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 八、优先权申报要求 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报名参与交易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交易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 九、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按照具体交易项目的交易方案设定) (一)交易参与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交易参与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2.0版本)》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二)注意事项 1.交易参与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sdq-202404-031。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交易参与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包括
4.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将无法成功报名参加竞投。若竞投意向人因未在指定时间前缴交交易保证金并到账,视作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十、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公开协商活动结束后,如果项目对交易参与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本通则第六条“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的相关条款处理。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果成交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成交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通则的要求确认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果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公开协商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交易参与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交易的,后果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2.0版本)》(附件1) 十三、 项目资产情况、上传审核材料要求、优先权、合同签订等请直接咨询: 项目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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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hual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