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中国电力、资产管理公司、山西公司、河北公司、铝电公司、新疆能源 化工、黄河公司、陕西公司、甘肃公司、东北公司、湖北公司、国核示范、青海省投 、贵州金元、上 海能科、吉电股份、内蒙古公司、五凌电力、江苏公司、江西公司、浙江公司、福建公司、西藏公司、 云南国际、广东公司、重庆公司、上海电力、海南公司、黑龙江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及本项目平台基础管理功能推广实施涉及的 29 个二级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所在 地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 6 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地点 及服务期 限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地点 及服务期 限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1 |
DNYZC-2024 -04-01-200 -01 |
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安 全生产”平 台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1标段 |
采购技术服务,基于集团公司“工业互联 网+安全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已建的 25 项 基础管理功能及软硬件资源,完成平台基 础管理功能在 13 个二级单位推广实施工 作,内容主要包括需求差异分析、实施培 训、数据收集及导入、系统配置实施、用 户操作培训、上线后技术支持、平台功能 优化与问题消缺等。 |
服务地点: 北京及本 标段涉及 的 13 个二 级单位所 在地; 交货期:项 目启动后 六个月,完 成实施上 线。 |
1000 |
2 |
DNYZC-2024 -04-01-200 -02 |
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安 全生产”平 台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2 标段 |
采购技术服务,基于集团公司“工业互联 网+安全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已建的 25 项 基础管理功能及软硬件资源,完成平台基 础管理功能在 16 个二级单位推广实施工 作,内容主要包括需求差异分析、实施培 训、数据收集及导入、系统配置实施、用 户操作培训、上线后技术支持、平台功能 优化与问题消缺等。 |
服务地点: 北京及本 标段涉及 的 16 个二 级单位所 在地; 交货期:项 目启动后 六个月,完 成实施上 线。 |
1000 |
注: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投标人同时为 2 个标段的推荐排序第一时,按照有利于招 标人的原则进行推荐排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 平台建设项 目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1标段 |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3.1.6 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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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 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 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中国电力、资产管理公司、山西公司、河北公司、铝电 公司、新疆能源化工、黄河公司、陕西公司、甘肃公司、东北公司、湖北公司、 国核示范、青海省投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有: 1)投标人应有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 2 个能源电力央企集团二级企业级规模(装机规模大于 300 万千 瓦)的安全生产经营相关系统实施项目业绩,提供业绩为已完工的项目业绩或 已初验项目。业绩审核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 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必须提供用户单位、运行时间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项目管理资质(高级项目管理师或 PMP);项目主要成员需至少有 3 人持有 PMP 项目管理资质。 4)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并提供证明 材料,确保材料能够证明满足“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条款要求。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 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2 |
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 平台建设项 目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2 标段 |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3.1.6 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3.1.7 对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 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 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上海能科、吉电股份、内蒙古公司、五凌电 力、江苏公司、江西公司、浙江公司、福建公司、西藏公司、云南国际、广东 公司、重庆公司、上海电力、海南公司、黑龙江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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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有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 2 个能源电力央企集团二级企业级规模(装机规模大于 300 万千 瓦)的安全生产经营相关系统实施项目业绩,提供业绩为已完工的项目业绩或 已初验项目。业绩审核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 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必须提供用户单位、运行时间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项目管理资质(高级项目管理师或 PMP);项目主要成员需至少有 3 人持有 PMP 项目管理资质。 4)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并提供证明 材料,确保材料能够证明满足“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条款要求。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 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3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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