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斗轮堆取料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斗轮堆取料机改造工程,#1、#3斗轮机于2007年投产运行,#2斗轮机于2013年投产运行,斗轮机堆取料机为露天布置,2023年已对三台斗轮机完成无人值守改造。二期机组扩建进行煤场封闭改造,同时三台斗轮堆取料机取料能力需要由原设计额定1500t/h提升为1650t/h,斗轮机位于封闭干煤棚内,整机电气设备需满足防爆要求,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煤场内三台斗轮机取料能力提升及整机电气设备部分防爆改造,以适应取料能力提升、堆场封闭改造及解决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2 其他:工期:总天数为150 天(每台斗轮机改造施工时间5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输煤系统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包含输煤系统安装或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