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优化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优化光伏电站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9.962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31.7MW。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共分10个发电单元,其中9个3.3MW和1个2.0MW 光伏发电单元,均采用固定式光伏支架。每个3.3MW 发电单元由7150块光伏组件组成,单元装机容量为4.147MWp,2.0MW发电单元由4550块光伏组件组成,单元装机容量为 2.639MWp,新建一座35KV开闭所。本项目拟安装68900块N型58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105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1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9台3300KVA箱式变压器,1台2000KVA箱式变压器。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龙东采煤沉陷区光伏电站项目(40MW)光伏场区部分,包括不限于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2.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甲供材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光伏支架以外)、运输、卸货及倒运、仓储和管理;组件、逆变器、箱变、光伏支架由招标人根据中煤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进行采购,送达项目所在地后,由投标人负责卸货及倒运、仓储和管理等。
3.本项目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所有地区协调问题、附着物清理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监造、运输、安装、调试等;工程施工准备,建安工程施工、试验,单体及联合调试,启动运行,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5.本项目共设计两条集电线路,其中一条集电线路(容量为6.6MW)接至原#12集电线路#54箱变的高压室接线端子。另一条集电线路(容量为25.1MW)接入新建开闭所35kV进线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头的制作、连接、封堵,配合洪福升压站及新建开闭所送电工作,编制光伏区及新建开闭所调试方案,将光伏区及开闭所内监控、测控数据接入洪福升压站后台系统并完成调试。
6.新建一座35kV开闭所,包含但不限于开闭所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定值计算、谐波检测(新建开闭所出线及原782线路出线)。其中定值计算包括:两条集电线路、原782线路出线、临时T接和永久搭接开闭所出线的定值。
7.本项目开闭所出线包含临时T接和永久搭接,临时T接施工包括钢芯铝绞线的T接及光缆的熔接、至龙东站线路开断;待原304线路改造完成后将临时T接拆除并负责完成与新建线路永久搭接工作。
8.负责完成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站各阶段的电力质检,大屯公司和电热公司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完成江苏省能源监管部门的安全备案、检查等工作;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240小时试运行,完成消缺及竣工验收等,并承担以上事项产生的费用。
9.投标人负责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保险(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险受益人为招标方)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10.同时也包括不限于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培训、生产准备、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光伏场区安健环系统的实施,包括不限于:场地标识、设施标识、管道管线标识、设备标识和操作标识等安健环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
12.投标人应服务于项目全局,按照初步设计要求,统一设计理念及设计方案,明确设计及施工界限点,实现设计施工无缝对接。执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工期要求满足、行业规范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执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满足、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2计划工期:2024年6月开工,2024年9月30日前并网,2024年 10月31日全容并网。
2.3建设地点:江苏省沛县卞庄龙东矿采煤沉陷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本次EPC招标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两者具备其一即可;
(2)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具备其一即可;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至少提供1个单体规模40MWp及以上光伏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项目经理至少提供1个单体规模40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设计负责人至少提供1个4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3资格要求3: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机电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未在电子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澄清补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4月03日16:00至2024年04月16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03日16:00至2024年04月1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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