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陆上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3-2024年度框架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具体项目规模以框架内采购时具体项目规定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具体项目工期以框架内采购时具体项目规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SG-22601 |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4年度框架招标 |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4年度框架招标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4年度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须具有至少3个光伏项目的光伏场区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业绩,或施工合同的合同范围包括光伏场区土建安装工程,业绩不得为屋顶光伏项目或村镇级扶贫光伏项目,证明业绩的合同的合同范围应包括桩基施工、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等,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他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2 09:00到2024-04-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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