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双甸镇镇南村。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南通双甸18MWp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详见本卷第33点投标人重点注意事项。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初步设计评审 2024年05月10日;
2、动工 2024年05月20日;
3、升压站施工 2024年05月20日;
4、送出工程施工 2024年05月20日;
5、光伏场基础施工 2024年06月01日;
6、首批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 2024年12月10日;
7、全容量并网发电 2024年12月31日;
8、竣工验收 2025年03月31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若非联合体投标: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及等级为承装和承试五级及以上)。
(3)若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所承担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及等级为承装和承试五级及以上)。
以上资质及证书均需提供扫描件。
2.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单体容量18MWp及以上渔光互补项目已完工设计、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可以是不同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联合体各方成员按协议分工范围分别提供至少1个单体容量18MWp及以上渔光互补项目已完工设计、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完工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投产证明、并网证明等材料扫描件,能说明项目已完工即可)。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个人签名处需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被暂扣视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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