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5 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 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ON202311562ZYcg/CNSC-24ZYGS000778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 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各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巴基斯坦恰希玛 C-5 核电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C-5 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2台套,及相应的安装调试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现 场服务和培训等在内的整套系统设备。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
造、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验收)。
2.5 交货地点
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即按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
2.6 交货期
C-5 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备及相应的工具、备件等在内的整套系统设备应在2026
年1月3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 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 明。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超大
型起重机械或400t 以上),且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提 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
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具备百万千瓦核电机组汽机房桥式起重机供货过程中的制造、
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
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范围页、签字页)和业主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标人没 有被国家、行业、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 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 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经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
格。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 内,若未提供,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并在详细评审中“商务
质保条款响应情况”扣2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3月28日19:00—2024年4月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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