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码头一期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业主现汇,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护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行政区划隶属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作业区分为西太阳沙码头区、金牛码头区和环港作业区。金牛码头区位于如东县临港工业区已建下海通道之间,规划形成港口岸线3.7km,港区陆域约3.7km2,地理坐标为北纬32°26′、东经121°22′。陆路距南通市约60km,水路南距上海港约150海里北距连云港约230海里。
建设规模:码头工程规模
本工程共建设3个5万吨级泊位,包括2个通用泊位(N1#、W1#)和1个多用途泊位(N2#),共利用岸线长度794m。
N1#~N2#泊位选址在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南侧岸线西端,泊位长度521m,可满足2艘5万吨级散货船同时停靠,自西向东依次布置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N1#)和1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N2#)。W1#泊位选址在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西侧岸线南端,泊位长度273m,建设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也可满足1艘5000吨敷缆船和1艘8000吨敷缆船同时停靠。
本工程码头年设计吞吐量400万吨,详见下表。根据项目定位及功能需求,N1#泊位主要用于装卸件杂货和重大件;N2#泊位主要用于装卸件杂货和集装箱;W1#泊位主要为后方远东海缆厂区提供原材料接卸和产成品(海底电缆、海底光缆、海缆附件、海上风电运维材料等)装船服务,同时考虑作为公共码头,提供件杂货等社会公共运输服务功能。
建设工期:18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钢护筒 |
Q235B |
吨 |
687.00 |
江苏南通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2 |
钢护筒 |
Q235B |
吨 |
474.00 |
江苏南通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3 |
钢护筒 |
Q235B |
吨 |
739.00 |
江苏南通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4 |
钢护筒 |
Q235B |
吨 |
132.00 |
江苏南通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5 |
钢护筒 |
Q235B |
吨 |
241.00 |
江苏南通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并提供三年内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良好,具备持续供货能力。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个包件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得/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贸易商可以代理多家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与其贸易商可同时参与投标、生产商可授予多家贸易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5时至2024年4月6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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