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净化装置EPC工程总承包,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1.2工程规模
(1)本项目变换及热回收采用一级等温变换流程,变换系统设置两系列,热回收系统设置一个系列,汽提系统设置一个系列,全厂锅炉供水设置两台除氧器。
产品规模:变换气306900Nm3/h(CO+H2)、未变换气309100Nm3/h(CO+H2)。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操作弹性(原料气水气比按照0.8设计):60%~110%。
建设性质:新建。
专利技术来源:天辰公司自有技术。
(2)本项目低温甲醇洗装置采用变换气+未变换气双塔洗涤技术,配套汽轮机+丙烯压缩冷冻站,均为单系列配置。
产品规模:63.6万Nm3/h净化合成气、2.4万Nm3/h未变换燃料气。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操作弹性:50~120%。
建设性质:新建。
专利技术来源:林德有限责任公司专有技术。
(3)本项目硫回收装置采用制硫炉内高温Claus+两级低温催化Claus+加氢还原+选择性氧化硫回收工艺;尾气焚烧采用高温热焚烧工艺;烟气净化采用钠碱湿法脱硫工艺;液硫贮存采用脱气工艺。硫回收为两个系列(单系列公称能力6万吨/年硫磺),液硫贮存脱气为一个系列(公称能力12万吨/年硫磺),烟气净化为一个系列(公称能力6万吨/年硫磺)。
产品规模:单系列公称规模为6万吨/年硫磺产品,可满足两系列同时生产。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操作弹性:30~120%。
建设性质:新建。
专利技术来源: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技术。
(4)硫磺仓库采用硫磺水下造粒、硫磺成品自动包装、袋装成品自动码垛储存(2层货架,货位数量为830个,可存贮1660吨)和自动装车(含人工装车)。
产品规模(正常):11万吨/年(一期5万吨/年和二期6万吨/年,或二期两套同时运行合计11万吨/年)。
设计规模(最大):13.2万吨/年(一期6万吨/年和二期7.2万吨/年,或二期两套同时运行合计13.2万吨/年)。
操作时间:每天为12小时,一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硫磺造粒能力:35t/h,考虑二期两系列同时运行,贮存天数约为5天。
建设性质:新建。
2.1.3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个合同装置的建设,招标人目前已完成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工作。投标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合同装置项目基础设计中全部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招标人采购物资)、施工、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交工验收、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按照合同及技术附件5《项目执行要求及业主管理规定》全过程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配置配套设备设施,并结合技术附件14《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推进装置数字化设计和建设,配合智能化工厂建设及工程创优(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净化装置EPC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范围从水煤气进净化界区开始,到合格合成气及袋装硫磺送出界区,主要包括:
(1)变换及热回收、雨水池;
(2)低温甲醇洗、冷冻站、净化及甲醇合成变电所、雨水池;
(3)硫回收、水下造粒、硫磺仓库、硫回收机柜间、变电所、雨水池,位于一期厂区内;
(4)配套辅助设施等基础上设计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5)硫回收装置红线外涉及硫回收相关的地管施工等工作,详见附件18“硫回收一级地管”。
本次招标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计主项详见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12“变换及热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及硫磺仓库基础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附件1“工作范围”。
2.1.4不在本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1)合同装置区绿化的采购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
(2)净化装置机柜间(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冷冻站),不在本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
(3)招标人完成的试桩、勘查,不在本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桩基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实施。
(4)大型/大件设备的吊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5)业主大件厂房内制造的超限设备运输至现场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6)招标人自采设备的费用,不在本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
(7)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服务内容。
EPC工程总承包的具体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和界面详见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及其附带的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技术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1)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及冷冻站中交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3个月内。
(2)硫回收装置中交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1个月内。
2.4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含税),具体商务报价要求及报价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分项报价”。
2.6发票要求:工程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材料采购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EPC合同及商务附件2支付条件。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25142.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3.3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系列处理气量不小于35万Nm3/h的低温甲醇洗装置(或满足90万吨(含)以上甲醇生产需求的低温甲醇洗装置)EPC工程总承包的业绩,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3.4投标人拟定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有效期须覆盖开标日期,且证书上有证书本人签字),并具有1项单系列处理气量不小于35万Nm3/h的低温甲醇洗装置(或满足90万吨甲醇生产需求的低温甲醇洗装置)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施工管理(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类经理)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3.5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瑕疵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3月29日9:00:00至2024年04月11日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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