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体车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体车库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体车库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XCZB04-2403048
2.3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设计智能7层轿厢垂直升降式机械车位大型SUV车位不少于130个。主体为特种设备钢结构,建成总高度约19.7m钢结构形式,地面一层设置4个出入口+2个取车等候室+1个车库控制室,共2套设备。
2.4建设地点:花园路59号。
2.5招标范围:(1)机械停车设备的方案设计、土建基础设计、消防分区设计等设计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等工作;(2)机械设备采购、安装及后期的维护保养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车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供货、运输、安装、控制、调试、报检、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3)立体车库的土建、外立面装修、照明、消防、排水、通风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一标段,立体车库建设。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2.9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验收以通过工程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颁发准用证为准)。在此期间,停车库因制造质量、安装质量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赔偿招标人损失。保修期满后终身负责有偿检修和维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1.2投标人须具有①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的制造商或获得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的制造商的唯一合法授权证明或获得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的制造商的唯一合法经销商的授权证明。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的投标申请。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标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4月1日至2024 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项目,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