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隧道项目电力专线管线迁改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鱼珠隧道项目电力专线管线迁改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过江通道,南起海珠区新港东路,下穿珠江,北接黄埔区茅岗立交,主线全称约3.1km,其中隧道段长约2.4km。匝道及主线隧道处,需结合主体施工,将10kv电力(专线)按规划迁出基坑开挖范围外。鱼珠隧道电力专线管线迁改工程施工包含工程施工及相关费用。
建设
工期: 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05654.7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3947.06元,暂列金额139167.69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合同包干。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