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清能 达坂城二期、塔城老风口风电项目土地复垦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3-28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疆公司清能 达坂城二期、塔城老风口风电项目土地复垦施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街道白杨沟村,G30北侧约6千米处,至G30线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较便利,装机容量50兆瓦,建设8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一座110kV升压站;华能塔城老风口50兆瓦风电项目及220千伏汇集站项目位于新疆塔城托里县老风口,项目距托里县县城距离约30km,距塔城市约104km,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为526km,装机容量50兆瓦,建设8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一座220kV汇集站。现达坂城风电场二期项目、塔城老风口50兆瓦风电项目及220千伏汇集站项目均已投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办法》等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要求,开展项目建设期间所使用的临时用地复垦工作。
2.2 施工
2.3 采购内容:依据项目的土地复垦报告开展:地表清理、土地平整、覆土、施肥、播撒草籽、植被绿化、灌溉、养护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项目计划2024年4月开工,2024年7月30日竣工。
2.5 质保期:1)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起算,质保期为1年。2)塔城老风口50兆瓦风电项目及220千伏汇集站项目: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起算,质保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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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园林绿化或植被恢复或土地复垦施工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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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