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丹东金山热电 2024年生产委托运行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3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9/19-QT-09401 |
2024年生产委托运行外委服务 |
2024年生产委托运行外委服务。提供包括燃料运行;煤场平整及场地平整;脱硫运行;化学运行;供热集控;零星委托运行等服务工作。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生产委托运行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业绩,须提供至开标之日至少1份已实施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相关专业(主机、燃料、灰硫、化学四项中至少一项)委托运行或维护业绩,或者至少1份已实施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工作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及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内容)及对应的用户反馈证明材料,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8 10:16到2024-04-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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