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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MWp开发建设总承包(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延安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MWp开发建设总承包(框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延安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MWp开发建设总承包(框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延安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MWp拟建于陕西省延安市高新区,利用拟建区域内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工商业屋顶,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整体规划总装机容量50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拟采用高效单面单玻/双面双玻单晶硅N型TOPCon组件,组件规格为570Wp及以上(彩钢瓦屋面选择随屋面平铺,拟选择单面组件;预制板屋面、混凝土屋面采用支架式倾斜固定安装,拟选择双面双玻组件),预计安装容量50MWp,接入原有0.4kV低压/10kV母线进线并网(高、低压均满足并网条件的,优先选择低压并网),最终均以电网批复意见为准。本项目装机容量50MWp,采取整体招标,分批(包)实施的原则,每批(包)装机容量不低于6MWp,开展投资决策程序,最后一批(包)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不同屋顶结构、建筑物主体屋面可自行组合分批打包开发。每批(包)项目与涉及屋顶产权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屋面租赁协议,取得项目备案、取得接入电网意见,再申请 陕西电力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审批、签订执行合同取得开工决策批复后开工建设。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标段划分: 延安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MWp开发建设总承包(框架)公开招标(打捆)一个标段,装机容量50MWp。采用项目开发建设总承包框架公开招标方式。

本项目包括 延安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MWp开发、可行性研究(含屋面荷载复核(或鉴定))、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供货、验收调试、生产准备、投产移交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

1.负责在延安高新区范围内开发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商业屋顶,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屋顶,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开发;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园区或厂区总平面图布置图,各建筑物建筑、结构、电气施工图或竣工图,配电室一次系统图,连续12个月电费清单、典型日逐时负荷;屋顶业主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规划许可、建筑许可、施工许可、土地权属证明等;以发包人确认的商务条件,与屋顶业主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租赁协议﹔根据项目备案要求,完成备案资料整理、报备、取得项目备案文件;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每批(包)项目并网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电网三方供用电协议、购售电协议、并网手续等。

2.负责完成本招标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屋面测绘、屋面荷载复核(鉴定),屋顶加固设计(含外部审查)、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45日内提交竣工图。

3.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输变电、并网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电能管理、监控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系统等;所有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的采购、安装,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水平运输、 垂直运输、二次倒运、保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4.建筑工程包括不限于:实施厂房加固施工、检测、验收 ;所有支架及设备基础,电缆沟;彩钢瓦屋顶临边永久性安全围栏,施工及运营巡检道路等安全专用设施。每栋建筑屋顶上设置出水口管道,并加装阀门,将出水口管道与建筑内(或厂区内)的给水管路连接并在连接处设置阀门,屋外管路采用保温材料防护。出水口可设置在屋顶女儿墙上或屋面布置,按照 25 米的供水半径设置一个出水口。清洗时采用软管移动式进行组件的清洗,设置数量以建筑面积为依据。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采光带加装防护网。

5.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屋面荷载复核(鉴定),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荷载不满足架设光伏发电系统的屋顶,具备加固条件的,出具加固方案和加固施工图纸,组织开展加固方案和图纸的专家审查,按照审查后的图纸组织现场加固施工。

6.接入及送出工程:投标人负责对接并落实、协调屋顶业主和国网公司,办理接入所有的手续、设计施工、试验及调试等。

7.并网及达标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并网前涉网调试,并网准备技术协调会,国网公司并网前现场检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360小时试运行(含完成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性能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负责包括环保、消防、水土保持、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项验收(如有)。负责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等相关工作。按照验收管理办法负责达标验收工作。

8.临建工程:投标人需在第一批执行合同签订后规划的实施区域设置项目部作为联合办公室(租期同框架合同工期一致),项目部面积不小于150㎡,满足监理单位5人、建设单位3人及投标人现场管理人员办公需求,配备同时容纳20人的会议室,联合办公室设置位置、具体配置由招标人同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沟通确定;分批次执行合同签订后各单体项目需在建设区域内配备可容纳20人的会议室(租期同执行合同单体项目建设工期一致),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现场管理人员临时办公需求。

9.投标人开发建设、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财产损失、人身安全等及其他相关纠纷与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0.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每批次(以执行合同批次为准)并网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期间已投产项目的生产运营管理须满足招标人管理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预留分布式光伏电量数据传输系统接口并保证设备具有生产数据实时远程集中监视功能,视频监控系统须具备接入陕西区域调度集控中心条件,配合将分布式光伏电量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传输至陕西区域调度集控中心;招标人负责建设分布式光伏电量数据传输系统,包含陕西公司集控侧软件系统扩容及画面组态工作,数据以专用网传输至陕西区域调度集控中心,实现生产数据实时远程集中监视功能。

12.招标人、投标人其他相关工作范围界限如下(表中未列明但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由投标人负责):

工作内容

招标人的工作范围

投标人工作范围

档案验收

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制定标准;开展过程检查、协调上级单位组织验收。

负责组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含电子化)、过程整改、归档及配合验收工作(协助开展验收,承担会议费用及专家费用)。

屋面租赁费(或/和电费打折)

承担屋面租赁费,负责屋面租赁(或/和电费打折)协议的签订

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商务条件,与产权人进行谈判

项目备案

出具办理备案相关授权文件。

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取得项目备案文件。

接网手续

出具办理并网相关授权文件。

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取得系统接入意见批复手续。

批(包)项目报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每批(包)项目支持性材料,及时完成投资审批,与投标人签订批(包)项目执行合同。

落实屋顶资源,负责实现各屋顶业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或)租赁协议,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批(包)项目投资审批的支持性材料。

屋面荷载检测

/

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屋面荷载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如荷载不满足架设光伏发电系统的屋顶,在具备加固条件下,出具加固方案和加固设计。如住建等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由投标人负责。

可研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

负责组织审定投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报告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每批(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负责承担审查费用。

 

2.2 其他:(1)本项目按框架采购,待开发项目完成投决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投决项目签订具体执行合同,执行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约定调整除外),按照投决项目的装机容量暂定执行合同总价,结算时按照实际投产容量据实结算。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暂定容量,最终以取得招标人上级 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分批次投资决策后的光伏建设装机容量为准,分批次签订执行合同并进行结算,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MWp。投标人开发项目未能通过招标人上级投资决策的,应自行承担开发、设计阶段的费用和成本。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3 工期:

1.开始工作日期:暂定2024年5月1日;开始进场日期:暂定2024年5月1日。具体的施工日期以每批次通过投资决策并签订执行合同后30天内开始施工。执行合同工期按照该批项目容量及可研等双方协商具体工期。

2.竣工日期:暂定2025年5月30日所有执行合同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框架合同工期不得超过394日历天。

3.项目开发工期:在本项目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完成不低于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业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屋面租赁协议。在本项目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120天内完成不低于3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业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屋面租赁协议。在本项目框架签订生效后240天内完成5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业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屋面租赁协议,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对投标人已开发未开展投资决策的项目,招标人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后签订执行合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2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EPC的合同业绩至少2个,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个光伏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 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 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3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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