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二、三期脱硫CEMS改造项目-2024年4月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规模:2✕300MW+2✕660MW。
2.3工期要求:工期暂定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共66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4招标编号:CWE*
2.5招标范围:本次需对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6号机组脱硫CEMS出、入口设备改造,拆旧装新,监测单位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氧量、烟气压力、温度、湿度、流速,仪表监测数据以数字量传输至数采仪处理后,以无线传输方式上传至环保部门信息平台,具备标记功能,以硬连接方式传至CEMS小室工控机及DCS系统。同时需敷设电缆将主机多个运行状态信号传输至
DAS系统。改造后参与方按期完成调试报告并负责生态环保部的备案及设备验收等所有工作,运行期间因设备改造需要的手工比对报告需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并承担费用,CEMS小间需投标方进行翻新修缮并将CEMS小间内原塔间CEMS设备进行拆除。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烟气连续监测CEMS系统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需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CEMS仪器设备检测合格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CEMS改造业绩或授权品牌的供应商销售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者首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00时至2024年04月0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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