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3机组空预器三改二及在线动态密封自调整跟踪技术的研究及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有限”),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石嘴山钢铁厂,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电厂建设规模为4×330MW燃煤机组,自2001年2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04年工程全部建成投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空预器三改二及在线动态密封自调整跟踪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项目,范围包括空预器元件垂直方向布置优化和实施、热端、冷端元件波形优化和实施、空预器防漏灰优化、热端自跟踪技术研究优化和实施、优化后性能试验等。受理2项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1篇。
2.1.3服务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空预器三改二及在线动态密封自调整跟踪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项目,范围包括空预器元件垂直方向布置优化和实施、热端、冷端元件波形优化和实施、空预器防漏灰优化、热端自跟踪技术研究优化和实施、优化后性能试验等。受理2项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1篇。
2.3 项目总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56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研究内容并提交科学研究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本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04月,具体服务期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空气预热器整台(套)设计供货或整台空预器更换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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