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开平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
(一)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拟利用江门市利安万家实业有限公司1#厂房屋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采用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作为光电转换装置,不设储能装置,所发电力就近消纳。各安装屋顶为可夹持型彩钢瓦。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 |
|||||||||||||||||
序号 |
名称 |
地区 |
招标人 |
装机容量MWp |
结构条件 |
备注 |
|||||||||||
1 |
开平利安万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广东省,江门开平市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35355 |
屋顶光伏 |
||||||||||||
总计 |
1.35355 |
||||||||||||||||
(二)采购范围 |
|||||||||||||||||
本项目承包人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承包人负责采购“除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导水器。 承包人须在江门市利安万家实业有限公司1#厂房屋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屋顶为可夹持型彩钢瓦;光伏发电系统采用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作为光电转换装置,不设储能装置,所发电力就近消纳,直至并网发电和最终交付投产。项目整体完工后,在质保期内,如屋面出现漏雨漏水情况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补漏并承担补漏相关成本。 本工程承包人也须负责:屋面除锈(如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等测试和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和单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按要求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供电局对项目接入意见办理、接入方案的设计、评审、接入施工图纸的设计、评审、接入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以及竣工验收、质监验收、政府部门的平价上网项目核准,以及上述工作的过程协调等。若当地政府部门对项目的施工许可、工程报建、规划、消防、防雷、职业健康、环评和环境保护、卫生防护等有要求的,也属于承包人合同范围内工作。为了满足项目并网,需要满足供电局关于线路改造、对侧变电站改造、网络安防、电能质量、调度控制的要求,其实施工作、手续和费用已包含于承包人合同范围,合同费用不再进行调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手续办理、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预计1353.55kWp,不划分标段。承包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 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工期安排:本项目应于开工令签发后180日内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全容量并网发电。 标的物清单: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1 |
开平利安万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3,573,372.00元,每瓦单价最高限价为2.64元/W。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三)标的物清单 |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 |
计划工期 |
总价最高限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开平利安万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1 |
开平利安万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3,573,372.00(元)(含税) |
开始施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并网验收,计划为180天。 |
3,573,372.00(元)(含税) |
2.64(元/Wp) |
||||||||||
备注 |
1、项目预留金:40,600.00元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固定金额:25,988.00元(0.0192元/瓦)投标人报价时需将该部分金额纳入总价报价中,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竞争,不计入评标价格。 3、本项目评标价为不含税总价(不含安措费)。 |
||||||||||||||||
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总价和每瓦单价进行报价。 2、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总价报价和每瓦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 3、结算方式: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4、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5万元。 |
||||||||||||||||
(四)标的物描述 |
|||||||||||||||||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个标的,每标的1名中标人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3、现场踏勘:甲方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4、承包方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属于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5、其他详见(二)采购范围。 |
三、招标类别:工程类
四、承包方式: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详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类似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未处于公司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名单内(以招标人上级单位及招标人的供应商禁入黑名单为准,且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说明:1)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电力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
专用资格 |
(1)投标人具有已完成光伏发电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上述业绩,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业绩(成员方为施工单位时,需具备光伏项目施工合同业绩或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成员方为设计单位时,需具备光伏项目设计合同业绩或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f)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g)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施工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担任项目经理全部“个人工程业绩”的截图)。 注: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1日17时00分00秒,登陆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