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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淇县、辉县光伏电站2024-2026年度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6    
核心提示:河南清能分公司汝阳、淇县、辉县光伏电站2024-2026年度运行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河南清能分公司汝阳、淇县、辉县光伏电站2024-2026年度运行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是在豫清洁能源事业开发管理的分支机构,负责豫清洁能源项目资源的获取、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此次光伏电站运维招标项目包括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3个光伏电站,总容量为170MW,各光伏电站简介如下:
 
汝阳100MW光伏电站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薛山,其中汝阳一期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1500亩。项目批复容量为50MW,实际装机容量49.6764MW。光伏电站共分为44个单元,通过4回35kV线路接至光伏站内35kV配电室,经1#主变升压后接入110kV明珠变电站。项目于2015年12月31日首批并网发电,2018年09月01日全容并网发电。汝阳二期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1800亩。项目批复容量为50MW,实际装机容量50.0288MW。光伏电站分33个单元,通过4回35kV线路接至光伏站内35kV配电室,经2#主变升压后接入110kV明珠变电站。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首批并网发电,2018年07月24日全容并网发电。汝阳二期与汝阳一期共用一个升压站。
 
淇县光伏电站位于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土门村北部山坡,占地面积约1600亩。项目批复容量为50MW,实际装机容量51.24MW。光伏电站分40个单元,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段母线上,最终以一回35kV出线接入110kV青高变35kV母线侧。项目于2016年05月06日首批并网发电,2016年05月07日全容并网发电。
 
辉县光伏电站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西池头村,占地面积约621.14亩。项目批复容量为20MW,实际装机容量21.58668MW。光伏电站分20个发电单元,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段母线上,最终以一回35kV出线接入110kV钢厂变35kV母线侧。项目于2016年01月13日首批并网发电,2016年04月21日全容并网发电。
 
2.2招标范围包含光伏场站的以下工作:
 
1.运行监视、巡视检查、隐患排查、故障处理;
 
2.涉网相关工作;
 
3.年度检修预试(含防雷检测);
 
4.功率预测服务;
 
5.光伏区除草及隔离带设置;
 
6.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维护;
 
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管理等全部运维工作。
 
投标人应能够胜任光伏电站的运维工作,光伏电站外包运维人员应有能力开展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 设备运行监视、巡视检查、隐患排查、故障处理。
 
2.2.1.1箱变巡检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每月对场内箱变进行不停电巡视两次,巡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箱变运行情况、接地是否良好、油位、温度是否正常等常规巡视项目。特殊情况下按照现场要求开展特殊巡视。
 
2) 负责每月形成箱变巡视记录,整理形成设备缺陷台账,并跟踪缺陷整改进度,形成闭环资料。
 
3) 负责每季度开展一次箱变停电巡视及维护工作,要求对停电箱变高、低压室进行停电巡视,除尘并进行密封检查。该项工作可结合月度巡视合理安排开展,并形成停电巡视维护记录。
 
4) 负责开展箱变维护工作,消除箱变缺陷,配合完成箱变检修、试验及技改等工作。
 
2.2.1.2升压站巡检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每日对升压站一次、二次设备进行两次巡视,并形成巡视记录。
 
2) 负责每月定期开展夜间巡视、红外测温、消防系统、电缆沟巡视,生产辅助系统(生活用水、生活照明、生产建筑等)巡视,形成巡视记录。
 
3) 负责每月根据各类巡视记录形成缺陷台账,并跟踪缺陷整改进度,形成闭环资料。
 
4) 负责进行定期设备轮换、试验工作,消除升压站内生产设备、生产辅助系统、生产非生产建筑缺陷。
 
5) 负责做好站内各类整改工作。
 
2.2.1.3光伏区巡检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检查光伏板表面是否破裂,是否进水,每月2次。
 
2) 负责用红外成像仪检查光伏板表面是否有热斑,每月2次。
 
3) 负责及时更换损坏的光伏板及个别损坏的光伏板引线插头。
 
4) 负责检查光伏板支架是否稳固、螺栓松脱,接地线是否牢固并及时进行缺陷处理,每月2次。
 
5) 负责检查汇流箱设备内部状况,用红外成像仪检查各接线端子是否过热,每月2次。
 
6) 负责清扫汇流箱内沙土,每月1次。
 
7) 负责及时更换汇流箱内损坏的保险及保险座。
 
8) 负责检查逆变器室内进沙尘情况并清扫,每月1次。
 
9) 检查逆变器显示功率,用红外成像仪检查各接线端子是否过热,每月2次。
 
10) 检查逆变器冷却风扇运行情况,有无异响,每月2次。
 
2.2.1.4集电线路巡检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具备巡视设备资格,如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人员。
 
2) 进行巡回检查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进行巡检,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内容。
 
3) 负责每月对场内集电线路进行不停电巡视两次,巡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杆塔有无倾斜、弯曲及各部件有无变形;杆塔上有无鸟巢、锡箔纸、风筝、绳索等杂物;各部螺栓、销子有无松动、退扣或脱落;线路双重名称和标志是否清楚;杆塔的接地引线是否完好;导线连接处有无接触不良,过热现象;有无危及安全运行的树木或天线等物;绝缘子有无放电火花及闪络现象等。
 
2.2.2 涉网相关工作。
 
2.2.2.1投标人协助开展电站运行电量交易、电价结算资料整理工作。
 
2.2.2.2投标人负责每月下载电力结算单并核对电量数据。协助开展电站的下网电费结算、开具发票确认下网电费及资金,负责统计局生产相关数据申报等相关工作。
 
2.2.2.3投标人负责与电站所属电网调度的沟通、协调工作,在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并网调度协议》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限电损失。
 
2.2.2.4投标人负责承担电站电网调度要求使用的RTU、AVC/AGC、故障录波系统等控制、通讯系统、远动自动化的维护工作。
 
2.2.2.5涉网其他工作。
 
2.2.3 检修预试相关工作。
 
2.2.3.1投标人负责电站的常规检修和每年的检修预试工作(包含电站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缺陷处理、按照华能要求的检修预试等工作),计划检修(包含电站设备计划内停电清扫、检查、维修、检修工作等),发生事故的抢修(包含电站箱变、逆变器、高低压配电装置、SVG、电缆、站用变、主变、保护、监控、通讯、自动化等一、二次设备故障状态下的抢修工作等)。
 
2.2.3.2负责电站和光伏区防雷检测等工作,此项工作须由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的单位开展。
 
2.2.3.3年度检修预试周期为每年一次,项目参考国家标准执行,具体开展时间由招标人决定。
 
2.2.4除草及防火隔离带设置内容及要求
 
2.2.4.1 除草内容及要求
 
1)汝阳100MW光伏电站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薛山,其中汝阳一期50MW占地面积约1500亩,分为44个光伏区方阵;汝阳二期50MW占地面积约1800亩,分为33个光伏区方阵,防火隔离带约3.5km。汝阳一二期光伏电站在合同期内每年集中开展隔离带设置1次、防遮挡除草2次和防火级别除草2次(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决定),同时开展常态化除草工作,确保夏季无遮挡,枯草季杂草不高于10cm。
 
2)淇县50MW光伏电站位于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土门村北部山坡,占地面积约1600亩,分为40个光伏区方阵,防火隔离带约2km。淇县光伏电站在合同期内,每年集中开展隔离带设置1次、防遮挡除草2次和防火级别除草2次(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决定),同时开展常态化除草工作,确保夏季光伏板无遮挡,枯草季杂草不高于10cm。
 
3)辉县20MW光伏电站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西池头村,占地面积约621.14亩,分为20个光伏区方阵。辉县光伏电站在合同期内每年集中开展防遮挡除草2次和防火级别除草2次(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决定),同时开展常态化除草工作,确保夏季无遮挡,枯草季杂草不高于10cm。
 
4)站区光伏组件方阵区域及斜坡地段杂草清除,采用专业除草机械,空间受限处采用手工除草。投标人需将清理出的杂物运出场外并自行处理,但不得造成环境、消防和安全等方面的不良影响。
 
5)防遮挡除草:经过除草,需满足光伏区内所有光伏组件不受植被遮挡,并及时将清除杂草全部清运干净。
 
6)防火除草:防火除草区域包括整个光伏区内部和光伏区围栏外至道路间的区域,经过防火除草,需满足杂草遗留部分高度不超过10cm,并及时将清除杂草全部清运干净。
 
2.2.4.2防火隔离带设置内容及要求
 
汝阳一二期光伏电站和淇县光伏电站在合同期内开展防火隔离带设置,要求光伏区与外界、光伏区各方阵之间、光伏区各方阵与站内道路间均设置不低于30m的防火隔离带,箱变及逆变器(集中式)周边设置不低于20m的防火隔离带,逆变器(组串式)周围设置不低于5m的防火隔离带。要求在合同期内,隔离带内杜绝火情蔓延,有效控制杂草和灌木的生长,阻止外围火患侵入光伏区。
 
2.2.5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维护。
 
光伏电站外包运维人员应对光伏电站内的建筑物、热水器、净水器等生活辅助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2.6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管理等。
 
2.2.6.1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光伏电站外包运维人员必须遵守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或其他规则制度。
 
2) 设备日常消缺及故障处理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 在设备检查、消缺的同时,应安排设备清洁工作,设备、表计箱柜等做到物见本色。招标人将定期检查、抽查方式进行通报考核。
 
4) 应保证工作范围内设备、系统及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5) 光伏区日常消缺及故障处理过程中不得随意乱扔、掩埋检修垃圾,因此造成的环保事件承包方承担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
 
6) 因设备缺陷或在日常消缺及故障处理过程中造成的光伏板污染,由承包方负责清洗。
 
2.2.6.2合同管理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收集光伏电站已签署的合同,形成合同台账。
 
2) 协助开展现场各类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形成档案卷宗。
 
2.2.6.3物资管理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开展现场仓库管理,按照要求做到“一物一卡”,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形成库存物资台账。
 
2) 协助完成库存物资的入库、出库及领用,如发生丢失和损坏,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 负责光伏电站内的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巡检车辆及司机由外包运维队伍自备)。
 
4) 负责定期对库存设备、工器具(由外包运维队伍自备)进行维护,形成设备、工具维护台账,定期送检,保证设备、工具随时可用,并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5) 负责按月做好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清单内的物资由投标人统一购买和管理,型号须与原设备型号相同)消耗台账,并定期对备件进行维修。
 
6)需要由招标人提供备品备件时,除备品备件外,相应的安装费用、协调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都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或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招标人有责任对其领用的(包括双方供应的)进场设备和材料进行复检,避免不合格产品应用到运行维护工作中。
 
8)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检验的结果有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这些材料、设备,投标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更换该批材料或设备,以确保其所供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招标人认为该批设备、材料仍有问题,有权要求投标人重复检验。若检验仍不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9) 负责进行危废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标准规范,自行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经营代码包括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危险废物等类型,确保处置结果满足场站所在地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
 
2.2.7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电站的低值易耗品采购,包括台帐记录本及制度印刷、标识牌补充完善、消防器材更换及充装等。
 
2)投标人负责承担电站生产与运维过程产生的办公费以及车辆使用的保险、维修、汽油费,差旅费、公共关系协调费等费用。
 
3)投标人负责为现场运维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并投人身意外商业等保险。
 
4)负责验收光伏区除草和光伏板清洗工作,并对防火和清洗效果负责。
 
5)投标人负责现场运维人员的各项培训,培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根据招标人对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的监视、调节和巡视检查要求,开展相关的巡视工作,并填写相关的巡视记录。
 
7)按公司技术监督等相关要求记录运行相关记录(运行日志填写、工作票办理、缺陷记录填写、巡检记录、运行分析报告等),并对其正确性负责,负责迎接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
 
8)进行运行数据备份、统计、分析和上报。
 
9)光伏电站外包运维人员应该按周期开展关于安全运行的事故预想,熟悉招标人下发的应急预案。
 
2.2.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河南清能分公司汝阳、淇县、辉县光伏电站2024-2026年度运行维护。
 
2.4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31日,总工期为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保持总工期36个月不变。
 
2.5特别要求:由于本项目系招标人统一招标,中标单位中标后,由各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分别签署具体合同。中标单位明确知悉且同意: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在与任一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如出现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则在本次统一招标中的任一招标人均有权利与中标人解约,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电站(单个光伏电站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设备维护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维护期不低于1年为有效业绩,在同一场站连续维护超过1年时则每12个月算1项有效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光伏电站容量、维护期限、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内容,如是质保期业绩的需体现质保期时间)。
 
3.2.3项目经理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至少担任过2项光伏电站(单个光伏电站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设备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维护期不低于1年为有效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光伏电站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内容,如合同内容中不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并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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