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潮白监狱2024-2025年(一年期)干职食堂社会化服务 |
120 |
1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干职食堂餐饮服务。按照要求为潮白监狱干警职工及服务保障人员(约350人)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在岗干职及服务保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夜餐以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 |
5.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合同期限为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