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x660MW煤电项目施工电源、水源、办公区临建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x660MW煤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办公室和食堂临建及场地内相关配套设施;
2、办公区临时装配式围挡;厂区东侧、北侧临时围栏;厂区宣传牌、厂区永临结合道路包括主次入口进场道路、厂区主厂房A排外至煤场北侧区环形道路(不含面层混凝土);
3、全厂施工用电工程;
4、全厂施工用水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G-1502 |
施工电源、水源、办公区临建工程 |
施工电源、水源、办公区临建工程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电源、水源、办公区临建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低于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1 10:30到2024-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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