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包括煤直接液化、煤间接液化、煤气化、绿氢等共四部分工艺装置、公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包括油品产量32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1条、油品产量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1条、合成气产量134万标方/小时煤气化生产线1条、绿氢产量1万标方/小时的生产线1条,配套公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其中:煤直接液化部分包括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等9套工艺装置;煤间接液化部分包括油品合成、油品加工等2套工艺装置;煤气化部分包括空分、煤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氢提纯等5套工艺装置;环保部分包括硫磺回收、酚氨回收等2套工艺装置;绿氢部分包括绿氢装置1套;共计19套工艺装置;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特勤消防站、废水处理厂、危化品停车场、固废填埋场、应急事故池、哈密市生产指挥中心等。项目建设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最终版可研报告及配套基础设施单独可研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对国能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特勤消防站、废水处理厂、危化品停车场、固废填埋场、应急事故池、哈密市生产指挥中心等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直至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函》。
2.1.3服务期: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安全预评价初稿,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可供报审的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并按相关意见修订报告,直至获得审核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函》。
2.1.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煤化工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范围包括: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规模炼油项目或100万吨/年及以上的规模乙烯项目或投资额超过300亿及以上规模的煤化工项目安全预评价(或验收评价)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1、规模仅指项目主体,项目中某单个装置的业绩不包括在内;2、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或项目投资额),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规模(或项目投资额)的立项文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入本项目组的一级安全评价师人数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除外,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拟任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