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渠道业务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渠道业务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业主渠道业务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0773-2440GNAHFWGK0578
3.项目概述:
业主渠道业务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主要含政务代办服务、营销转介业务等邮政业务和各类便民服务项目。协助营业厅堂服务人员进行维持营业秩序、客户识别引导分流、解答客户咨询等工作,具体要求及详情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
4.1.1 12个月邮政网点渠道业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阜阳市辖区34个邮政营业场所。邮政网点总服务时长78336工时,全年工作日288天,每天每网点工作时长8工时,
4.1.2.全年费用总预算179.52万元(包含外包人员服务费、管理费、税金、福利费、服装费、人员社保(五险)等),相关指定业务发展奖励,按照相关业务发展奖励标准执行。
4.1.3工时单价:工时费用控制价为22.92元/小时;
4.2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1年,服务期满前,对供应商进行后评估,后评估超过90分,合同可续签一年。
4.3包段划分:1个包。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邮政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与转包。
5.6、投标人需承诺:①为便于外包费支付和结算,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安徽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后续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将通过此账户进行款项支付外包费用。②为加强外包人员管理,保障外包人员稳定性和待遇发放时效性,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通过邮政公司代发服务于我方外包人员的员工工资。上述条款将签订在外包合同中,如中标人(乙方)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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