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龙湾矿井食堂工程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煤炭[2019]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湾矿井食堂土建、安装工程,为地上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一层主要为食堂和操作间;二层主要为食堂、包间及操作间;三层主要为宿舍和大会议室;四层为宿舍。
本工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总建筑面积为813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8.3米,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中央空调、采暖、机械通风、排烟系统、生活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配电照明、消防控制、防雷、电视、电话、自动感烟体统、监控系统等。外墙为涂料墙面,刷真石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2 招标编号:GCZX202311G167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龙湾矿井工业广场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招标的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招标内容、范围为龙湾矿井食堂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4.1近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2类似业绩指:已完成的建筑面积8000㎡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框剪)结构建筑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3.4.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关键页合同协议书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③中标(成交)通知书。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3-18 20:00至2024-3-2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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