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基建项目罗甸亚雷山 11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罗甸亚雷山农业光伏项目位于罗甸县东北侧的沫阳镇访礼村、林勤村境内,场址距罗甸县直线距离约19km,距贵阳市直线距离约130km,场址共计3个地块,海拔约600m~1100m。场址范围内平均坡度在30°~50°之间,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110MW,场区西南侧为河边村乡道,余安高速(S62)距场区西侧约6.2km,省道S312穿过地块之间中间穿过,有多条硬化乡村路通至场区,对外交通便利。
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0MW,全部为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设计阶段推荐采用N型575Wp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258336块。逆变器选用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共368台。
光伏组件安装方式推荐采用固定式安装。对于并网型光伏电站,采用固定式安装时的最佳倾角为光伏发电系统全年发电量最大时的倾角,推荐本工程电池方阵的固定倾角为20°
本光伏电站110MW(148.543MWp)光伏阵列由34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每个2.4MW的光伏发电单元由216路光伏组串并联而成;每个3.3MW的光伏发电单元由297路光伏组串并联而成,光伏组串由26个光伏组件串联而成。光伏方阵由光伏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SG-22401 |
35kV集电线路工程 |
光伏区集电线路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kV集电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许可范围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及以上35KV架空集电线路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9 09:00到2024-03-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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