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运销北方港商品煤第三方质量检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陕西省 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煤运销北方港商品煤第三方质量检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持续优化陕煤北方港煤炭销售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扩大陕煤品牌影响力,根据陕煤运销集团港口煤炭销售第三方检验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现计划对2024年度商品煤第三方质量检验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本项目设两个标段:
(标段01):陕煤运销集团通过曹妃甸港销售的自产煤及港口外购煤质量检验,预计检验量约1500万吨/年,检验量包含进港列检、出港船检、垛检;
(标段02):陕煤运销集团通过日照港销售的自产煤及港口外购煤质量检验,预计检验量约600万吨/年检验量包含进港列检、出港船检、垛检;
注:检验量为预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内容:
1)从商品煤样的采、制、化等品质检验(包含出具检测证书),到用户依据检测证书结算为止,并出具煤炭检验月度分析报告。
2)出港煤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 氢、g.颗粒度分析;
3)进港煤检验包括: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 氢;
2.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周期1年,由招标人所属区域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检验服务合同。
2.4服务地点:
(标段01):曹妃甸港
(标段02):日照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01):陕煤运销集团通过曹妃甸港销售的自产煤及港口外购煤质量检验: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全水分、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煤灰熔融性、氢、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
(3)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有效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全水分、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煤灰熔融性、氢、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自有实验室(投标人分公司实验室、全资子公司实验室及具有管理关系的控股实验室均可视为自有实验室)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实际完成煤炭检验数量累计不低于2000 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体现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名称、近三年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的材料。)
3、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02):陕煤运销集团通过日照港销售的自产煤及港口外购煤质量检验: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全水分、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煤灰熔融性、氢、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
(3)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有效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全水分、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煤灰熔融性、氢、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水尺计重)。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自有实验室(投标人分公司实验室、全资子公司实验室及具有管理关系的控股实验室均可视为自有实验室)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实际完成煤炭检验数量累计不低于2000 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体现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名称、近三年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的材料。)
3、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8日8时00分到2024年3月25日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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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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