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5G光风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分布式微风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合汇能新能源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河南省北部区域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5G光风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分布式微风发电项目
2.2工程概况:5G光风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分布式微风发电项目,每个占地1.0平方左右,功率10-50KW,高度低于20米,主要应用于家庭院落、企业内部、农村道路两侧、河沟、水库池塘周边等场景的光风互补的新能源路灯系统等。
2.3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的河南省北部区域(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等)地点。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设计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检测检验(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工期:总工期5年,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为止,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施工工期: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及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及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可)。
3.3.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3.7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5-3.8项要求。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 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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