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浙江华电金华磐安100MW光伏发电项目涉网性能试验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根据当地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光伏电站相关涉网性能试验项目。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21201 |
浙江华电金华磐安100MW光伏发电项目涉网性能试验 |
涉网性能试验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江华电金华磐安100MW光伏发电项目涉网性能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个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试验相关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5 11:00到2024-03-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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