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20万吨/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80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0/17-QT-00801 |
工业广场拆除及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
对工业广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切人工设施进行拆除、清运、植被恢复,便道进行翻耕和植被恢复。该项目完工后必须达到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业广场拆除及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的
10.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5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施工标段范围、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4 09:32到2024-03-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