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采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中科控股集团(辽宁)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采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采购2万个充电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领取,报名需提供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 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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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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