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虚拟化服务器及存储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XFZCZ-2024-0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虚拟化服务器及存储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虚拟化服务器及存储维保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包件1 | 虚拟化服务器及存储维保 | 虚拟化服务器及存储维保 | 项 | 1 | 69960 | 新丰镇车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新丰镇车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990 | 一般纳税人 |
备注:
(1)本次采购,商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采购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虚拟化服务器及存储业务外包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商务谈判供应商的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包件的服务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同类维保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清单页及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需选派1名工程师进行硬件质保服务。服务工程师须具有RHCE或同类系统工程师认证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和证书查伪证明),服务工程师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时出具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包件的详实、可行的质保服务方案。质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项目概述、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知、报修处理、技术支持、巡检方案、服务安全管理等。
5).本项目需现场踏勘,并取得踏勘证明,标书中需出具证明,踏勘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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