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柳塔煤矿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沙柳林)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柳塔煤矿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沙柳林)工程:种植沙柳4153300穴、沙柳沙障393100延米、沙芥55公顷、樟子松5563株等;砂砾石道路10000米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总工期898个日历天),其中施工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6月30日(76个日历天),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报告签订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一)绿化部分: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序号 |
分类 |
成活率 |
生长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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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活率指标(%) |
成活确认标准 |
年度生长量指标(cm) |
生长确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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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乔木 |
按6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 |
1、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 |
1、截干乔木年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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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灌木 |
灌木成活率≥90%;生态工程苗木单位统一为:乔木按株、灌木按穴、地被(包括模纹)按平米、攀援植物按株计。 |
1、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 |
1、截干灌木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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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被 |
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地被(野外)覆盖度≥80%;攀援植物成活率≥95%。 |
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
1、庭院地被≥15cm。 |
地被栽植后2个月至枯草期保持高度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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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态工程沙柳验收质量标准:
1.验收指标、标准及方法
(1)发芽率:栽植1个月后发芽率达到90%。参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15773-2008。
(2)成活率:三个生长季至2026年9月30日,成活率达到90%。
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15773-2008。
(3)生长量:三个生长季至2026年9月30日,苗高不低于150cm,冠幅不低于120cm。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15773-2008。第一年植株高于100cm且冠幅大于80cm、第二年植株高于120cm且冠幅大于100cm,第三年植株高于150cm且冠幅大于120cm。
2.验收时间、质量标准及付款:
(1)进场验收:沙柳进场品种、生长年限、数量与栽植密度符合《合同》与《生态建设工程植物部分种植数量与规格明细表》;栽植范围符合设计坐标及要求。清点后不符合沙柳进场验收指标,不通过验收,不予计量。
(2)第一年度验收:栽植1个月后发芽率大于90%,按不超过其验工计价的30%支付,发芽率小于90%,按不超过其验工计价的的21%支付,发芽率未达到50%,本年不支付该类苗木的验工计价进度款。
9月份满一个生长季后对成活率与生长量进行验收,成活率指标费用占比60%,生长量指标费用占比40%。成活率大于等于90%,按不超过其成活量计价的80%支付,成活率小于90%,按不超过其成活量计价的70%支付,成活率未达到50%,本年不支付该类苗木的年度进度款。生长量符合率大于等于85%,按不超过其生长量计价的80%支付,生长量符合率小于85%,按不超过其成活量计价的65%支付,生长量符合率未达到48%,本年不支付该类苗木的年度进度款。
(3)第二年度验收:9月份满一个生长季后对成活率与生长量进行验收,成活率指标费用占比60%,生长量指标费用占比40%。成活率大于等于90%,按不超过其成活量计价的80%支付,成活率小于90%,按不超过其成活量计价的70%支付,成活率未达到50%,本年不支付该类苗木的年度进度款。生长量符合率大于等于85%,按不超过其生长量计价的80%支付,生长量符合率小于85%,按不超过其成活量计价的65%支付,生长量符合率未达到48%,本年不支付该类苗木的年度进度款。
(4)第三年度验收:9月份满一个生长季后对成活率与生长量进行验收,成活率指标费用占比60%,生长量指标费用占比40%。成活率大于等于90%,据实扣罚结算;成活率在50-90%之间,每较90%低1%,扣罚1.5倍相应费用后结算;成活率未达到50%,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生长量符合率大于等于85%,据实扣罚结算;生长量符合率在48-85%,每较85%低1%,扣罚1.5 倍相应费用后结算;生长量符合率未达到48%,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为: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柳塔煤矿沉陷区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1月14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份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1月14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3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中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1月14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企业2023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该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官方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②业主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认定。
③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和业主证明的单位,应为合同中甲方的签约单位或合同中明确的管理单位,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