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六大管道及旁路管道支吊架采购已由陕煤集团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电厂二期扩建端。工程拟装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招标范围:六大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一、二次热再热蒸汽管道、一、二次冷再热蒸汽管道、高压旁路管道、中压旁路管道、低压旁路管道、高压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管道、给水减温水管道、烟气余热利用相关管道)、六大管道疏水管道(包括主汽高旁疏水管道、一、二次热段暖管管道、一、二次热段中旁疏水管道、低旁疏水管道、一、二次冷段疏水管道)及循环水管道(弹簧吊架)支吊架的管部、连接件(含弹簧、阻尼器)、相关附件、根部和根部生根结构(如悬臂或三角撑等)的设计以及支吊架安装图设计包括三向位移指示器均属投标人负责范围。除支吊架根部型钢由招标人负责供货外,其他部件均由投标人供货。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至 2022年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应至少具有国内6台600MW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四大管道或六大管道支吊架成套供货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2台600MW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四大管道或六大管道支吊架成套供货投运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相关证明材料(以投运时间为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 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6 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7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至 2024年3月2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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