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2024-2027年循环水技术咨询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水装置包括第一循环水系统(A/B)、第二循环水系统。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第一标段:第一循环水系统,第二标段:第二循环水系统,其中第一循环水场A系统设计循环量为23500m3/h,负责动力中心、空分空压等装置供水系统;第一循环水场B系统设计循环量为32900m3/h,负责聚丙烯、聚乙烯、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污水场等装置供水;第二循环水装置设计循环量为32900m³/h,负责气化、净化和硫回收、甲醇装置供水。经过与工艺生产装置换热器冷却换热后压力为0.25MPa、温度为38℃的循环回水靠余压自行上塔,经冷却塔冷却至小于28℃后,重力流入塔底集水池,再经格栅除污截留粒径大于5mm的大颗粒漂浮物后,通过过水廊道流入吸水池内,再经离心式循环水泵加压后(1A加至0.40~0.45MPa、1B和二循加至0.45~0.50MPa)输送至各个用户进行循环冷却换热。
目前循环水各系统已运行近9年,为保证循环水各系统安稳长满优运行,确保水稳药剂投加控制正常、系统水质稳定、换热设备长周期运行,需委托专业化单位负责循环水系统技术咨询及服务工作。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单位循环水系统水质情况及换热器运行、泄漏、腐蚀情况,结合四股补水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腐及阻垢技术指导,以提升换热器运行效果。此外,根据现场实际运行管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需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帮助招标方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第一标段:第一循环水系统,第二标段:第二循环水系统,其中第一循环水场A系统设计循环量为23500m3/h,负责动力中心、空分空压等装置供水系统;第一循环水场B系统设计循环量为32900m3/h,负责聚丙烯、聚乙烯、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污水场等装置供水;第二循环水装置设计循环量为32900m³/h,负责气化、净化和硫回收、甲醇装置供水。新疆化工第一、二循环场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循环水装置的日常水质控制、系统正常运行及异常工况下的技术指导服务、提供水处理相关药剂的供应、药剂现场合规储存及投加服务、提供装置运行期间各种技术资料、方案的编制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所提供药剂的生产能力,如为进口药剂须提供药剂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套循环水装置循环量3万m³/h或以上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循环水场水处理药剂供货或循环水场水处理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环境工程或化工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技术服务工程师须至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环境工程或化学、化工类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9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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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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