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泰来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齐农建办发【2024】5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来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来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九标段);
2.2建设地点:泰来县和平镇联合村;
2.3建设内容:生产路、机耕路;(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760.20万元;
2.5标段划分:共划分十四个标段;
注:本项目十四个标段不可兼投。
2.6计划工期:2024年04月16日开工至2024年12月30日竣工,259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7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3.3.2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或工长(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岗位证书;
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须具备类别符合本项目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册人员,提供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2023年12月-2024年02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的缴费证明、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
2.拟派本次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如有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3.6.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6.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7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 号)《关于对 2021 年农田建设项 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相关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注:上述3.3.1至3.3.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16时00分至2024年03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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